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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

编辑日期:2008-5-14  作者/编辑:六安市旅游局  阅读次数: 次  [关 闭]
六旅〔2008〕32号
 
各县区旅游局,各市直旅游企业:
近日,省旅游局下发了《关于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》。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通知精神,经研究,制订《六安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务必高度重视,认真开展督查行动,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。
特此通知。
附:《六安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
 
 
六安市旅游局            
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       
 
 
 
 
 
六安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
 
为推进全市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旅游局《安徽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,促进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
成立六安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。
组  长:杨敬东
副组长:张  巍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规范管理科。
二、督查形式
按照省旅游局工作部署,认真开展联合执法,查处各项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。突出“三个结合”:企业自查和部门抽查相结合、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、督查行为与效能监察相结合。
三、督查内容
重点督查星级饭店、旅游景区、旅游游乐场所、旅行社等,主要包括:
(一)旅游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制订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,加大安全生产投入,加强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;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投入,加强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;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健全安全管理机构,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,加强安全教育培训,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;
(二)星级饭店、旅游景区、旅游游乐场所、旅行社等开展旅游应急演练情况;
(三)星级饭店的建筑主体、户外广告的安全情况;消防通道的畅通、消防器材的有效期、消防喷淋及消防控制中心的情况;厨房的消防情况;星级饭店的饮食卫生、电梯及高压容具的及时年检情况;
(四)旅游景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高峰时段游人总量,加强人流疏导情况。提醒游客旅游安全注意事项,对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娱乐项目或设施设备等,设置必要警示的情况;
(五)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是否合乎资质;聘用领队、导游人员是否持证上岗;是否投保旅行社责任险;团队用餐场所是否合乎资质;是否与旅游者签订合同;是否妥善处理旅游团队突发事件等情况;
(六)特殊时段重点抽查假日期间人群聚集场所、景区索道、游船、河流等设施的安全情况。
四、督查方法
(一)听取汇报,查阅资料
听取企业关于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,查阅相关文件、记录和资料。
(二)深入实际,现场督查
深入企业进行实际督查。随机抽查旅游企业,进行明查暗访,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。
(三)发现问题,边整边改。
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整改,能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;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求企业提出整改时限,限期整改;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,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,确保安全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
各县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,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,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,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。
(二)周密部署,抓好落实。
各县区旅游局要结合实际,认真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、明确督查内容、要求和责任,于5月15日前将有关方案报送市旅游局规范管理科,并立即开展自查工作,将自查情况于5月28日前上报市局。
(三)深入发动,广泛宣传。
各县区旅游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,采用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,结合“安全生产月”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,深入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安全生产知识,形成良好的氛围和声势。
(四)加强信息报送。
各县区旅游局要及时总结、分析、研究专项督查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,加强信息报送,7月10日前上报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。
 
 
 
 
 
主题词:旅游  安全  专项行动  通知
抄:市政府办公室,省旅游局安全办,市安委会办公室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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